大同市农机局,是在2001年全市党政机构改革中,由大同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而来,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现定编48人,设11个科室。该中心下辖市农机校、科研所、鉴定站、推广站、监理所、培训校6个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化发展方向、战略、方针、技术政策、结构调整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的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
(2)担负农机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农机技术状态的检验、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农机操作人员的考核以及农机的安全监理、处罚违章作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全市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网络的建设和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收集、发布和反馈。
(4)指导农机产品的设计、生产;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机产品的鉴定,担负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和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并配合有关部门查禁伪劣农机商品。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机鉴定检验标准、使用技术状态标准、作业质量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
(6)统筹安排农机化的专项投资;负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
(7)担负农机化科技、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
(8)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 设 机 构
农机管理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
1、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等工作;负责农机法规的研究、综合分析并掌握农机工作动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
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委办公室
协助党委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统战工作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3、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纪律监察和违纪事件的查处以及硝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与监督等工作。
4、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农机化投入的资金、物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申报全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农机事业经费计划和财务预决算等工作。
5、生产指导科
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规划,指导全市农机的生产项目经营和管理;负责拟定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农机使用技术状态标准和机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
导农机修造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负责指导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等工作。
6、科技外经科
负责组织农机化重点科研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技术引进、重大科研课题攻关、科研成果的试验鉴定,负责科技信息、专利技术、科普宣传和对外农机技术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农机
外事工待。
7、农机发展科
负责农机化发展技术政策、方向、战咯、方针、结构调整的调查研究规划;负责农机化法规的研究、起草、宣传及监督检查;负责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工程项目的调研讨论、规划立项、申报实施等工作。
8、市场开发项目科
负责全市农机产品需求媒介联系,帮助养机户寻求适宜当地的农业机械开发项目,对拟定项目的资金、技术装备、市场前景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筛选,对已立项的运转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所开发的项目顺利完成,已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农村、农业经济大发展。
9、人事劳资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以及干部职工的调动、任免、安置和年度考核鉴定等工作。
10、离退休管理科
负责机关及基层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1、工会 团委
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局 领 导 班
子
局 长: 曹 旺 书 记:蒋泉山
副局长: 张国良 于应征 付建伯 曹连章
纪检书记:纪宇峰
总工程师:牛 广
机 构 概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