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农机局(中心):
2009年,我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等九部委"全国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农机打假、日常监督、质量调查和质量投诉等工作,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站建设。各县(区)农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质量投诉站,落实人员、办公场所、投诉电话及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工作设备,要向社会公布农机质量投诉站的办公地址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投诉;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与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好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及时开展信息交流,按要求及时上报投诉报表。
二、继续深入开展"3·15"农机维权宣传活动。各县(区)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局[2009]5号《关于深入开展"3·15"农机维权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3·15"农机维权宣传咨询活动,要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当地庙会、集会等场所和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以及宣传展板、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农机质量政策和购机补贴政策,传授伪劣农机产品识别常识,接受农民对农机质量的投诉和咨询等,真正把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养机户身边。
三、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各县(区)农机部门要协调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春、夏、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积极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机及零配件行为。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机质量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四、开展销售企业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督导。销售企业的经营理念、诚信意识、人员素质、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措施、服务效果的好与坏,均对农机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为此,今年市、县农机部门要加大对销售企业,特别是全省补贴机具定点销售企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督导力度,采取到销售企业现场查验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设施、服务制度、服务措施、服务记录等情况;还要深入农机用户了解销售企业的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诚信经营情况、三包服务情况等。督促销售企业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五、要按照省局的工作安排,协助省局、市局搞好农机质量调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