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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机局(中心):
2006年,我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省、市农机局的安排部署和全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农机促进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农资(农机)打假文件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县农机鉴定(投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农机质量监督、农机打假、农机质量调查和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
一、2006年,各县(区)要建立以县政府分管农机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农机、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打击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农机经销、维修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农机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开展"3.15"农机维权护农宣传活动。市、县农机部门在"3.15"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展板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农机化促进法》,宣传农机打假护农工作,曝光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加强社会监督;要积极开展现场农机投诉接待和技术咨询活动,帮助农民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要组织市、县农机质量监督人员开展一次农机市场大检查,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依法给予打击。
三、在2006年春、秋两季,组织市、县农机鉴定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的110户农机销售企业和242家农机维修企业进行整顿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推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规范、净化农机市场,提高农机维修质量,维护好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抓好一、两户规范化管理,产品质量信得过的经销网点。
四、根据省、市鉴定站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省、市鉴定站组织的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和国家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及时准确地对所调查机型作出评价,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五、抓好市、县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站的建设,确保人员、检测设备、工作经费"三到位",逐步形成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的农机质量监督体系,认真做好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2006年各县(区)要完成1~2件有影响的农机质量投诉,对有质量问题的农业机械要认真检测检验,出具客观真实的检验报告,做好前来投诉的农机用户和被投诉者的调解工作,尽量做到投诉者满意,逐步扩大市、县投诉站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要切实保证投诉电话畅通,有专人接听投诉电话,受理投诉案件,要按时、按规定要求和格式向市鉴定站逐月上报"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月报表",以便市站及时汇总上报省站。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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