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l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步伐,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增产,衣民增收,按照《2005年的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我中心制定了2005年大同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细则,现将前段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在五月三十日对全县衣机管理员进行专项培训,认真学习领会《2005年的山西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万案》的精神在本县范围内公布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和目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广播、公告、电视等形式.使广大农户了解补贴政策和目录、机具类别、补贴标准。受理农民购机申请,指导农民正确填写购机申请表,让农民享有购机选择的自主权。根据优选条件,报名先后和农民认可的等方式,重点扶持培育已有基础的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二是优先补贴农业机械重点推广项目机具的购置,对初选的受益者分两批在全县电视台公开、公示,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无异议后,分别与农户签定农机购置补贴合同。于2005年6月19日和2005年7月10日报省农机生产处审核批复。及时与农机供应部门联系,协调供货。到目前已有33台机具落实到位,补贴款43.03万元。
我们对已购机具分类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办理有关牌证,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为农机补贴机具喷有统一标志,"国家补贴机具"和"B14022705XXXXX"的字样。
我们要搞好日常服务和监管工作,重点是对机具的使用和售后服务情况做好调查了解,帮助农民排忧解难,同时监管好享受补贴的机具在两年内不准转让和买卖的工作。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农机补贴政策、营造良好氛围,搞好受益农户的回访工作,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问题,协调解决好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问题。